永诚财险筹建青岛分获保监会批复
2007年10月23日10:21
保监产险〔2007〕1277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青岛分公司的请示》(永总字〔2007〕28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二、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青岛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七年十月八日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青岛分公司的请示》(永总字〔2007〕28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二、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青岛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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