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保合作谈开去 发展出点“味道”来了

2007年09月07日11:17    作者:傅烨珉
  近日,笔者在报上读到这样一则金融新闻,说是作为双方进一步推进战略合作的一个实质性基点,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行情,股吧))和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共同开发了网上销售平台。其“动机”,乃在于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民的增加,以及消费者保险意识的提高,网上销售方式将受到更多人青睐。由此,借助网络的即时性和便捷性,能使消费者最大限度地实现购买金融产品的自主权。

  依笔者看来,工行和中德安联的举措,作为银行与保险公司携手开发金融市场的新战略,将使银保合作再度成为业内热点。当然,在此必须说明一点:笔者“重播”这条新闻,并非收了两家机构什么好处,要为他们打广告,而是确实觉得银保合作走到今天,终于渐渐发展出点“味道”来了。

  诚然,银保合作代表着一种全新战略,即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一体化方式,联手开发金融市场。然而,长期来,国内银保合作却一度停留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低层次上。当然,在国家刺激内需、降低利率的背景下,银行是“愿意”客户用储蓄购买保险,以解决存贷差问题,化解经营风险的。但若国民经济形势向好,贷款需求上升,银行就希望把资金贷给企业,从而获取高额利息收入。基于此,自然不利于银保合作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互补性联合。

  其实,所谓合作,就应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方能有所建树。而无论银行还是保险公司,亦都希望通过深层合作来实现两者间协同效应,从而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一方面,银行在收集消费者信息方面具有优势,保险公司可利用银行信息,识别客户风险大小,开发与市场需求相应的保险产品,大幅提高销售效率;另一方面,保险是现代信用的基础,银行又是消费信贷的主要机构,由保险公司担保抵押品的价值,可减少借款人信用风险。只有通过如此优势互补,银保合作在利益上的联系才能更紧密,从而真正摒弃以往“初级水平”的销售联盟形式。

  所幸,如果你关注国内金融机构动态,会注意到近两年这一局面正悄然改变。譬如太平洋保险公司,早前就与农业发展银行在保险代理、产品研发、项目风险调控等领域建立起全面合作关系。又如光大银行,年前也一口气和4家人寿保险公司签了协议,从而在产品创新、融资业务、资金网络结算、培养金融复合型人才等方面展开了全新合作。

  无疑,这些合作都已走出以往局限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旧模式,转向以发挥各自优势为重。工行和中德安联共同开发网上销售平台,令两者与客户实现“三赢”之举,都反映出国内银保合作正加速向纵深发展,值得“表扬一记”。

  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注意,虽历经分业经营,目前金融混业经营已在世界范围内大势所趋,但由于国情不同,因此对我国银保合作而言,最重要的仍须正视长远之路,既要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潮流,又要根据国情制定切实的措施与方案,以使银保合作少走弯道,在正路上走得更顺、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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