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展中任信诚人寿精算责任人获批

2007年07月11日18:10  
  保监寿险〔2007〕810号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任命的请示》(信诚〔2007〕19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刘展中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自本发文之日起计算。

  此复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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