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大都会:投连万能险新规彰显保障功能

2007年04月05日09:23    作者:卢晓平
  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副总裁包虹剑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新《规定》与原有《规定》相比,更加科学、细致、更加彰显保障功能、更加符合实际操作,并与国际接轨。

  她表示,新《规定》增加了风险保额这部分内容,将原有的一句原则性的话,修改为按照个险、团险等分类规定针对不同保单所体现的保险诉求给予了合理的考虑。

  具体是:个人投资连结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年金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此处年金保险是指提供有年金选择权的投资连结保险;团体投资连结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死亡风险保额是指有效保额减去保单账户价值。

  关于费用的收取,她认为整个趋势是降低了费用的收取,而且,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类,更加科学合理。

  另外,期交保险费形式的投资连结保险的保险费由基本保险费和额外保险费构成,基本保险费不得高于保险金额除以20,并不得高于人民币6000元。她表示,与原来规定上限5000元相比,虽然在绝对数上提升了1000元,与现有百姓基本生活水平的提高 保障能力的提升是吻合的。

  但同时又避免了一刀切,对于保费比较小的保单,其实基本保险费是可能有所下降的,由于基本保险费和额外保险费的扣费不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以投资为主要诉求的投连险客户的利益。

  保险公司应在产品精算报告中对有关持续奖金的设立,包虹剑表示这部分是全新的内容,符合实际操作情况。

  关于趸缴保险费形式的万能保险初始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相关上限:5万以上为5%,5万以下为10%,她认为这更加科学合理,改变了原有的不分保费总额,统一为10%的规定。这样,更利于发挥大额保单的投资功能。

  新规中规定投资账户的买卖差价不得超过2%,而以前市场上部分产品的买卖差价为5%。她表示,买卖差价比例的降低能有效减少交易费用,给客户带来实惠,而目前5%买卖差价的公司已经不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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